一、一般违纪行为及处理

携带违禁物品、未按规定座位入座、答题信息填写不规范等,给予口头警告并责令改正,拒不改正的取消当科成绩。

二、严重违纪行为及处理

抄袭、传递答案、伪造证件、替考等行为,取消全部科目成绩,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,记录期限为五年。

三、特别严重违纪处理

组织作弊、使用通讯设备作弊等涉嫌违法的,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,终身限制报考相关职业资格考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