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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同编是云南成考专升本民法科目中的重要部分——合同是民事活动中最常见的法律行为——合同的订立和效力是理解合同法律制度的基础。在考试中——合同的订立和效力以选择题和简答题的形式出现——分值占合同编总分的四成左右。本文就来梳理合同订立和合同效力的核心考点——帮助考生系统掌握这些基础知识
合同订立的核心考点是要约和承诺。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——要约的内容要具体确定——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。要约与要约邀请不同——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——比如拍卖公告招标公告寄送价目表等——要约邀请不具有法律约束力。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——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——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。合同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——承诺的方式可以是明示——也可以是行为默示——但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的除外
合同成立的时间和地点。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——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——在签名盖章或按指印之前——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——合同成立。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——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——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。合同成立的地点是承诺生效的地点——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——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——没有主营业地的——其住所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——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
合同效力的核心考点是合同的有效无效和可撤销。合同有效的条件——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——意思表示真实—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——不违背公序良俗。合同无效的情形——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——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—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——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——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。合同无效的后果是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——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——不能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——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损失
可撤销合同的类型包括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(行为人有权请求撤销)、一方欺诈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(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)、第三人欺诈使一方违背真实意思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(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——但对方知道或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除外)和一方或第三人胁迫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(受胁迫方有权请求撤销)。撤销权的行使期限是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——重大误解的撤销权期限是九十日内——超过期限撤销权消灭。可撤销合同被撤销后——跟无效合同一样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——处理方式跟无效合同相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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